和14歲少女性交 少男父母賠20萬

侯姓少年與年僅14的少女發生性行為,

蓄熱式焚化爐

,侯的女友認為少女搶男友,

琉璃

,毆打少女並強拍裸照,

桃園打掃

,還傳給友人觀看,

桃園 清潔公司

,新北地院判決侯的父母應賠償少女20萬元。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少女父母離婚,

冰川水特惠

,母因工作常不在家,

lingerie

,少女四處遊蕩,

空污防制設備

,還住進張姓女同學家。
張女的侯姓男友(17歲)因此與少女認識,去年8月侯經過少女房間,見她沒穿褲子,一時難忍衝動發生性行為。
張女得知少女與男友發生關係,認為少女住進她家還搶男友,率人毆打少女,強脫衣物、拍下裸照,用手機傳給友人觀看;少女回家後,家人發現她全身是傷,追問後少女才講出過程。
少女母親憤而提告。法官指出,刑事部分之前雖已判決兩人是合意性交,侯姓少年交付保護管束,但因少女未成年,沒有性自主能力,侯應負起賠償責任;至於張女部分,目前另案審理中。,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頁設計
關鍵字優化
網站租用
漸進式排名
客製化網站
專業網頁設計
網域申請
網路行銷
台中操作排名
網路行銷達人
台中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網站優化
關鍵字廣告
產品代銷
SEO達人
便宜網站
自然排序
關鍵字達人
系統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