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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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副創設「聯合報小說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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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開國內報界以巨額獎金鼓勵創作風氣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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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公正的評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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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國內文學獎的評選模式。
民國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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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獎項,更名為「聯合報文學獎」,成為海內外華人文壇最具指標意義的全面向文學獎。歷三十五屆,拔擢新秀、培養作家無數,更引起各方效法,影響力綿延迄今。
近年台灣各大報、縣市政府、具文化理想的財團法人,乃至於大專院校、中學……紛紛舉辦文學獎,獎勵新人創作,各式文學獎花開滿樹,「聯合報文學獎」已達成階段任務;而各方呼籲:獎勵持續創作、風格獨具華文作家的呼聲,一年較一年強烈。
2014年起,聯合報文學獎將轉型為「聯合報文學大獎」,每年評選出一位攀登高峰的作家,致贈獎金101萬元。公布入圍名單至揭曉期間將舉辦相關活動,贈獎典禮後並舉辦評審與得獎人文學高峰對談。敬請所有文學愛好者關注、期待和參與。
這片文學夢田,永不休耕!
2014第一屆 聯合報文學大獎評選辦法
主辦單位:聯合報、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
一、宗旨:
為肆應新的文藝環境,集中資源,獎勵攀登高峰的華文作家,書寫有影響力的作品。
二、評審團組成:由主辦單位聘請海內外七位知名學者專家組成。
三、評選方式:由七位評審主動評選,各提名一位在三年內曾出版文學作品的作家(本屆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版),文類不限,經評審團開會討論選拔出一位大獎得主。
四、參選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曾經在台連續居留3年以上者;且
(二)3年內有中文新作在台灣出版者;且
(三)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具被提名資格。
五、獎項及獎金:
選拔壹名作家,獎金新台幣101萬元暨獎座壹座。
六、揭曉日期:2014年9月16日。
七、贈獎典禮:擇期舉行,同時為大獎得主舉辦「聯合報文學大獎高峰對談」。
八、主辦單位以書面通知得獎者參與贈獎典禮及「聯合報文學大獎高峰對談」;如得獎者拒絕受獎或不願出席贈獎典禮及「聯合報文學大獎高峰對談」,主辦單位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並另以評選第二名者遞補之。
九、主辦單位對本辦法任一規定均保有修改及變更之全權。若有修訂,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