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
,尾牙聚會多,
,容易發生酒駕車禍事故,
,醫師提醒,
,聚會同行的夥伴中,
,一定要有個「雞婆」,
,能夠保持清醒,
,負責把所有的人都安全平安送回家,減少酒駕車禍機會。
根據統計,台灣一年有500至700人因為酒駕車禍而死亡,今年1至10 月,超過7500人因為酒駕死傷,其中286人在酒駕發生24小時內死亡。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明年將推動三項制度修法,包括「推動酒駕同車、販售業者連坐」、「酒駕肇事者排除個資法保護、以及「職業駕駛與酒駕累犯者,車輛加裝酒氣防點火裝置」等,希望能進一步防制酒駕傷害。
台大創傷醫學部醫師林子忻表示,台灣一直存在乾杯文化,即使提高罰責,成效仍有限,希望聚會時,朋友間相互提醒。現在出現小巴士接送服務,主人承租小巴士把親友接到會場,最後再平安送回住處,值得推廣。
※ 提醒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酒後不開車,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依洩密罪提起公訴,
,法界人士指出,
,黃世銘將偵查資料洩出去給馬英九後,
,「就不是機密了」,
,何況馬英九又不是檢察官,
,沒有保密義務,
,他當然可以再告知江宜樺,
,馬、江沒有成為洩密罪共犯的問題。
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前副祕書長羅智強,雖然不會變成洩密罪共犯,但全案移審法院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合議庭還是會傳喚三人作證並交互詰問。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上周就將黃世銘洩密案起訴書送交檢察長楊治宇核閱,書類「躺」了八、九天才公告;據了解,主要在討論馬總統是否為洩密罪共犯。
黃世銘將關說案報告交給馬總統後,馬再將內容告知閣揆江宜樺、總統府前副祕書長羅智強,中間有無牽涉洩密刑責,一度成為北檢高層討論重點;最後開會決定依最高法院「已經洩漏之祕密不算祕密」的判決,認定偵查祕密經由黃世銘告知馬英九後,祕密已不存在,馬並無洩密問題。
台北地檢署昨天起訴黃世銘,在起訴書中對馬英九是不是共犯的問題,隻字未提,外界相當好奇。馬英九是現任總統,任內不受一般刑事犯罪追訴,但馬英九會不會是本案的「潛在性被告」?檢察官是否會在馬英九卸任後再追究他的共犯責任?也引起關注。
法界人士指出,刑法洩密罪是指公務員將自己持有或知悉的機密外洩他人;馬英九事先不知道黃世銘要向他報告什麼事,所以馬英九沒有教唆洩密的問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偵查不公開原則」,其適用對象是司法官及司法警察,馬英九不是檢察官,沒有保密義務。
有法官表示,依最高法院判例見解,機密外洩後就不再是機密;因此,黃世銘將偵查案件的資料外洩後,資料就不再是機密,被洩密者也就沒洩密罪共犯問題,「說馬英九是共犯,實在扯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