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海南不准再擴張房地產,
,使得三亞財政收入大跌四成。 新浪微博照片 分享 facebook 海南省三亞市自去年起,
,根據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指示,
,不再倚賴房地產推動經濟增長,
,改為發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
,結果不到一年,
,當地的財政收入大跌40%,
,嚴重影響市政,
,但市長坦言,「這是痛苦的取捨」、「居民要作出一定犧牲」。據自由亞洲電台,習近平去年四月視察海南省,其後更宣佈成立海南自貿試驗區,並定下海南總體規劃:要大膽試、大膽闖,落到實處就需要勇於放棄不適應新時代要求的發展方式。大陸媒體解讀,習近平指示,是要海南不能再繼續以房地產發展推動經濟增長。長期以來,大陸經濟界批評,「海南除了房地產和旅遊,什麼產業也沒有」。 三亞市副市長謝慶林接受大陸央視訪問時表示,把產業發展、培養及所有的資源力量,都集中到習近平指明的三個方向: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及高新技術產業上。因為這樣的政策,使當地房地產發展被壓縮,當地去年8月起房地產稅收開始下跌,至去年12月份,房產稅收更比去年同期跌40%。當地過去極椅重房地產稅收入,比重高達六成,稅收大減令到財政受極大衝擊,市政受嚴重影響。三亞市財政局預算管理局科長王小冬直言十分頭痛,過去濱海旅遊城市建設經費原來有9.5億元人民幣,現在被砍掉4億元,剩下5.4億元,當地2019年的預算亦因為收入大減,要作出37次修改。然而,三亞市市長阿東則表示,「居民要作出一定犧牲」,他表示放下房地產開發的利益,是「痛苦的取捨」,去年確定的260個項目,140個已被否定。他表示現在是要「壯士斷臂」,三亞「選擇了未來,也就選擇了和過往的舒服日子做一個了斷」。,
外木山漁港曳船道年久失修,
,鐵軌、船架受損嚴重。 記者曾健祐/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基隆外木山漁港曳船道年久失修,
,鐵軌、船架受損嚴重,
,漁民擔心船隻上架維修恐有翻船風險,
,議長宋瑋莉昨會同市府產業發展處長林福來到場勘查,
,並達成協議,
,維修經費約1300萬由市府、台電及區漁會共同出資,
,工程發包後預計年底完工,
,保障漁民作業安全。外木山漁港現有4條曳船道,
,都還在使用中,供漁民定期將船隻拖上岸做內、外部維修保養,但4條曳船道鐵製軌道及木質船架都損壞嚴重,產發處將全面整修,並加長水底下軌道長度,讓大型漁船也能使用。漁民張源堂說,曳船道對於討海人非常重要,船隻的推進器、螺旋槳及外部油漆保養等,都仰賴曳船道將船隻拖上岸才能維修,但因鹽分侵蝕,長期磨損消耗,導致鐵製軌道、輪軸,木材支架損壞,增加漁民作業危險性。產發處長林福來表示,依照漁港法相關規定,曳船道屬於公共設施一部分,由市府維管,將由產發處及台電公司共同出資約1300萬元全面整修。另外,捲揚機及上架台車平時由漁會負責維管,會自籌約60多萬元修復。林福來說,因市府原計畫在外木山漁港施做突堤,考量因無急迫性必要,因此先將經費挪來整修曳船道,將盡速發包工程,預計年底前能完工。基隆市漁會總幹事陳文欽指出,有足夠經費將曳船道整體翻修固然好,但更重要是後續維修,因負責外木山漁港的維修人員缺乏保養觀念,才會導致曳船道壽命縮短,未來也會加強督導廠商及漁民加強保養。,
美國總統歐巴馬首次指名道姓,
,點名中國大陸當局支持網路攻擊。他說,
,網路間諜讓美國損失數十億美元,
,流失大批商業機密,
,希望北京遵守國際規則。
歐巴馬強調,
,美中並無網路戰爭,
,但網路安全威脅的確日漸增加,
,有些是犯罪集團資助,
,有些卻是國家資助的。
白宮發言人卡尼表示,美國注意到,中方願意就網路安全議題展開對話,白宮對此表示歡迎。
儘管中方一再否認,與中國大陸相關的網路攻擊仍成為美國媒體和政壇熱門話題。,
歲末年終,
,尾牙聚會多,
,容易發生酒駕車禍事故,
,醫師提醒,
,聚會同行的夥伴中,
,一定要有個「雞婆」,
,能夠保持清醒,
,負責把所有的人都安全平安送回家,減少酒駕車禍機會。
根據統計,台灣一年有500至700人因為酒駕車禍而死亡,今年1至10 月,超過7500人因為酒駕死傷,其中286人在酒駕發生24小時內死亡。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明年將推動三項制度修法,包括「推動酒駕同車、販售業者連坐」、「酒駕肇事者排除個資法保護、以及「職業駕駛與酒駕累犯者,車輛加裝酒氣防點火裝置」等,希望能進一步防制酒駕傷害。
台大創傷醫學部醫師林子忻表示,台灣一直存在乾杯文化,即使提高罰責,成效仍有限,希望聚會時,朋友間相互提醒。現在出現小巴士接送服務,主人承租小巴士把親友接到會場,最後再平安送回住處,值得推廣。
※ 提醒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酒後不開車,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依洩密罪提起公訴,
,法界人士指出,
,黃世銘將偵查資料洩出去給馬英九後,
,「就不是機密了」,
,何況馬英九又不是檢察官,
,沒有保密義務,
,他當然可以再告知江宜樺,
,馬、江沒有成為洩密罪共犯的問題。
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前副祕書長羅智強,雖然不會變成洩密罪共犯,但全案移審法院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合議庭還是會傳喚三人作證並交互詰問。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上周就將黃世銘洩密案起訴書送交檢察長楊治宇核閱,書類「躺」了八、九天才公告;據了解,主要在討論馬總統是否為洩密罪共犯。
黃世銘將關說案報告交給馬總統後,馬再將內容告知閣揆江宜樺、總統府前副祕書長羅智強,中間有無牽涉洩密刑責,一度成為北檢高層討論重點;最後開會決定依最高法院「已經洩漏之祕密不算祕密」的判決,認定偵查祕密經由黃世銘告知馬英九後,祕密已不存在,馬並無洩密問題。
台北地檢署昨天起訴黃世銘,在起訴書中對馬英九是不是共犯的問題,隻字未提,外界相當好奇。馬英九是現任總統,任內不受一般刑事犯罪追訴,但馬英九會不會是本案的「潛在性被告」?檢察官是否會在馬英九卸任後再追究他的共犯責任?也引起關注。
法界人士指出,刑法洩密罪是指公務員將自己持有或知悉的機密外洩他人;馬英九事先不知道黃世銘要向他報告什麼事,所以馬英九沒有教唆洩密的問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偵查不公開原則」,其適用對象是司法官及司法警察,馬英九不是檢察官,沒有保密義務。
有法官表示,依最高法院判例見解,機密外洩後就不再是機密;因此,黃世銘將偵查案件的資料外洩後,資料就不再是機密,被洩密者也就沒洩密罪共犯問題,「說馬英九是共犯,實在扯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