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走啊!不要走!」二○○四年二月九日,
,九歲的台、巴混血男童吳憶樺,
,在聲嘶力竭的哭喊聲中,
,被外婆羅莎帶回巴西;九年過去,
,吳憶樺已是春風少年郎,
,這趟回台感恩行,
,再度揪結親友的心。
吳憶樺的父親吳登樹是高雄茄萣漁民,
,十八年前在烏拉圭結識巴西女子瑪麗莎,
,婚後產下吳憶樺,
,瑪麗莎在吳憶樺三歲時病故,吳登樹將監護權交給岳母羅莎。
二○○一年、吳憶樺六歲時由父親吳登樹帶回台灣,找上當時擔任立委的林益世,希望幫小孩辦戶籍登記,為吳家傳香火,不料不久,吳父因心臟病過世。
林益世介入奔走,揭開台灣與巴西親友間一場跨國「搶子」大戰,吳憶樺的外婆羅莎堅持不放棄,親自來台爭取愛孫。這場監護權之爭,引發兩國人民高度關切。
吳家先安排吳憶樺讀幼稚園,接著就讀茄萣國小,吳憶樺一年級時,曾以注音符號寫了兩封信,一封給當時的總統陳水扁,一封給巴西外婆,表達他希望能留在台灣,但羅莎為取得監護權,仍與吳家對簿公堂。
二○○二年八月,高雄地院合議庭認定吳憶樺的外祖母羅莎是他唯一的法定監護人,同時考量他最佳利益,判決叔叔吳火眼應將吳憶樺交還羅莎,吳火眼聲請改定監護權裁定被駁回。吳火眼一家無力挽回,哭到心碎。
吳憶樺強制送返巴西當天,巴西駐台代表裴瑞拉及高雄地院法官,到吳家強制交付監護權,鄰居和吳的同學一早簇擁在吳家門口關切,不少人眼淚盈眶,有鄰居更大罵政府畏於巴西施壓,太過軟弱。
依據巴西法令,吳憶樺十二歲就可有自主權,有權選住在外婆家或台灣吳家,但外婆希望他能在十八歲成年後,再決定是否返台。,
最近有人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
,將台灣的時區改成與日本、南韓相同,
,脫離GMT+8大陸標準時區,
,連署不到二天,
,就超過成案的門檻人數,
,相關部會得在十二月十九日前回應。提案人表示,
,台灣由GMT+8(東八區)改為GMT+9,
,可象徵性脫離大陸的從屬,
,讓到台灣的陸客、外國旅客潛意識體會到台灣與大陸互不相從屬,
,而連署者有則或認為「在冬季下班時間不會這麼暗,夏季也可充分利用陽光」;或認為「日光節約是個好概念」;更有認為「時間的更新,可有效利用晝夜的長短變化,進而提升工作效率」等等。對此,引發正反看法,在此姑不置論。究竟調整時區的優劣點如何?究竟是應該調整時區?還是恢復多年停止實施的日光節約時間?實在是應該先區分清楚,而且兩者各自的優劣點,也是見仁見智的事。不過,參與連署的人與主管機關是否曾經想過,兩種變更時間基準的作法,在法律關係上是否可能會產生重大的影響,而必須有充分的衡量與因應?以下作者簡要提出幾點,以供各界參考指教:民事上請求權消滅時效與物權取得時效的計算,是否將受到影響?民事上行為能力之有無或限制,是否將發生變化?民事上權利的享有期間,是否會被剝奪一小時,甚至是一日?民事上與公法上的義務履行期間,是否將提前一小時,甚至是一日結束?商業上利息的計算基準,是否會受到影響?刑事上的追訴權與行刑權時效,是否將受到影響?公法上的請求權、處分權與強制執行權的消滅時效基準,是否會發生突變?各種公職人員任期,是否將提前一小時,甚至一日屆滿?又如果只是要實施「日光節約時間」,則對於實施區與非實施區有關的既有法律秩序,會發生如何的影響?要如何處理與因應?更是必須未雨綢繆,謀定而後動才是!最後,如果參與連署者的真意,是要「節約日光」或「有效利用陽光」,則應該提案建議政府恢復實施「夏令日光節約時間」才對,而不是隨興參加意圖與中國大陸劃清界線的「調整時區」才是!當然有關機關要做成決策時,也要有完整的利害衡量與應有的法制配套措施,不要做即興式的決定,以免造成天下大亂的後果!,
大甲媽遶境 新港人自豪「最溫暖」 | 大甲媽祖遶境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親愛的網友:為確保您享有最佳的瀏覽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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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提供溫暖人情和環保供餐,
,提倡減少鞭炮和燒金紙。 記者謝恩得/攝影 分享 facebook 大甲媽祖到新港奉天宮遶境進香30周年,
,兩天一夜在嘉義縣新港鄉,
,鄉親們很自豪「隨行香客說這裡最溫暖,
,吃得最好」;環保意識抬頭,
,不僅環境整潔一年比一年改進,
,不少民眾發現,今年鞭炮比往年少很多。迎接大甲媽祖進香團到來,新港鄉各界以辦喜事心情做準備,各方義工大動員。為容納10萬以上香客進駐,除奉天宮香客大樓,還有新港國中小等4所學校配合大甲媽祖的到來而停課,將教室和校園空出。新港鄉公所等機關社團和許多熱情鄉親的住家、工廠,也提供隨香的信徒休息住宿。新港史蹟導覽解說團副團長林伯奇說,30年前他才小學四年級,學校可以放假,學生們好開心,新港擠進10多萬人,極需住宿場地,許多民宅已提供住宿1、20年,甚至30年前就開始供住,有香客刻意買電風扇要吹,卻是送給屋主,甚至還塞紅包表達謝意。為供應10多萬信徒兩天一夜伙食,頭2年靠樂捐設置免費供餐站,後來則由民眾揪團自行設站。免費供餐站如今有30多處,還不包括沿路的冷飲、水果和點心。林伯奇說,有個雲林阿伯買8輛貨車的高麗菜,免費提供給各供餐站,還有元長鄉的熱心民眾,免費提供豆干給各供餐站(大甲媽來新港第一天吃素,隔天祝壽大典後才可吃葷)。奉天宮延續去年在各供餐站提供環保碗,不用保麗龍碗等免洗餐具,義工組成洗碗大隊輪班清洗。「淨港計劃」是清潔大隊,今年有30多個社團參與,約2000人次,在神轎隊伍之後清掃鞭炮及垃圾。大甲媽祖南下遶境進香活動,昨天下午近1點,進香隊伍進入嘉義縣新港鄉,信徒熱情接駕,將崙仔大橋頭擠得水泄不通,嘉義縣長張花冠、 立委陳明文和新港奉天宮董監事在崙子大橋接駕。,
市場預期聯電28奈米製程可吃下更多市占,
,帶動股價自10月中展開揚升。摩根士丹利證券亞太區半導體首席分析師呂家璈說,
,聯電28奈米製程受惠市場需求緊俏、布局開花結果,
,但重點是能持續多久,
,因而維持「中立」投資評等。
呂家璈說,
,28奈米HKMG製程產能供不應求,
,且由台積電壟斷,
,無晶圓廠確實會期望有第二供應商出現;不過,
,高通已經宣布將部分28奈米訂單轉往中芯半導體(SMIC)代工,聯電28奈米的「機會之窗」,恐怕比預期更快消失。,
前立委李文忠98年參選南投縣長時,
,指南投縣長李朝卿、吳敦義和江欽良等人同遊峇里島,
,「喬」議長和副議長人選,
,並搞定砂石利益,
,被控違反選罷法,
,一審查出李文忠已盡查證義務,
,且屬可受公評之事,
,將李文忠判無罪,
,李朝卿不服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昨將全案駁回,本案檢察官可再上訴。,
有建築師投書表示,
,政府動輒以百億千億打造高鐵新線及空軍戰機機隊,
,偏校卻苦等經費發包校舍。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本報昨天民意論壇版有一篇建築師呂欽文的投書——《我們窮到剩高鐵跟戰機?》,
,引起許多讀者共鳴。文中提到,
,他陪一位苗栗原鄉小學校長拜訪某營造廠,
,懇請對方參加該小學校舍的投標,
,以免使規畫五年卻一再流標無法動工的建案變成泡影。這項校舍案延宕五年仍無法招標,
,原因是總經費六千萬元與造價仍短差六百萬元,
,營造商認為不敷成本。呂欽文的感慨是,政府動輒以百億千億打造高鐵新線及空軍戰機機隊,而偏鄉小學卻受限區區數百萬經費,苦等五年仍無法使校舍發包,落差巨大。偏鄉教育原本不該拿來和高鐵及戰機比較、拔河,但當政府見樹不見林,一心想著浮誇卻不思耕耘,我們就會「窮到只剩高鐵跟戰機」。 對原鄉小學經費狠心摳,對高鐵和戰機預算則大筆花,兩相對照,反映的就是蔡政府「喜歡做大事」的氣派。數百億的高鐵延長案端出來,可以用來吹噓誇耀;建一棟小學校舍,卻不會有人知道。一揮撒兩千四百多億元的F-16V戰機預算,既示好美國又挑釁中共,顯然也比興建校舍的效益高過千萬倍。在「做大事」和「做小事」之間,蔡政府當然選擇前者。話說回來,一個只看到「大事」,看不到「小事」的政府,其實是一種心盲。一個一心只想著誇示戰功,卻不體恤百姓生活或心懷教育大計的領導人,則是危險的,因為他想的只是自己和權位。而環顧當下,這類官員還真不少。,
文化部預告修正文資法施行細則,
,新增考古遺址中「遺物」納入人類遺骸。圖為研究人員清理南科史前人類遺骸的情景。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昨天是清明節,
,台灣人慎終追遠,
,卻視遺骨為禁忌。文化部上周預告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新增考古遺址中「遺物」所定義的項目,
,將人類遺骸首度明文列入,
,未來如亮島人等史前人類之遺骨,
,都是文資保存項目。根據現行文資法,考古遺址為九大有形文化遺產之一,施行細則明定其所應保存的遺物有兩種:文化遺物與自然遺物。 成功大學考古學研究所所長劉益昌指出,人類遺骨是考古挖掘中的重大發現,文資法施行細則卻未明確規定,甚至找不到相關字眼。對於人類遺骨該屬於「文化遺物」與「自然遺物」,考古界也看法不一,造成文資保存上的困擾。新修正的文資法施行細則中,新增第三款「人類體質遺留」,並明確定義其為「墓葬或其他系絡關係下之人類遺骸」,明文規定「人類遺骸」是受文資法保護的考古「遺物」之一。劉益昌指出,人類遺骸列入文資保存是國際趨勢,美國數十年前便已明文規定。他認為,可能因為華人對死亡的禁忌,文資法未將人類遺骸明文列入保護範疇,此次修訂,對人類遺骨的保存提供法源基礎。文資局局長施國隆表示,根據文資法,人類遺骨並不能單獨指定為古物或國寶,須附屬於考古遺址。他解釋,文資法對古物的定義是「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的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圖書文獻與影音資料等」,人類遺骸不符合此一定義。劉益昌認為,許多墓葬的人類遺骨有特殊的姿勢,而如清明撿骨也是一種文化行為,人類遺骸因此也具文化意義,應有資格單獨指定為文化資產。如亮島人見證人類遷徙與南島民族的起源,對人類文化史意義重大。劉益昌指出,許多墓葬文物可單獨指定為古物或國寶,為何遺骨卻必須附屬於考古遺址?如果史前人類遺骨是從海中打撈所得,並未從考古遺址出土,是否便無法列入文資保存?他認為,文資法修法可更周延。,
白襪與雙城之戰賽前,
,一口氣從小聯盟拉上3投4打共7位球員,
,9月擴編後最大宗的陣容更動,
,但並沒有出現旅美投手王建民的名字。
白襪從小聯盟一次升上7位球員,
,投手為巴西特(Chris Bassitt)、索坎普(Eric Surkamp)與卡洛爾(Scott Carroll),
,另外4人皆是野手。對白襪球迷來說,
,最大的意外是未看見今年6月才經由選秀加盟的超級新秀左投洛登(Carlos Rodon)出現在擴編名單中。
洛登是今年的選秀探花,
,簽約金658萬美元打破球隊紀錄,
,加盟白襪後如坐直升機,從新人聯盟一路直升3A。白襪迷很期待洛登上演傳奇,打職棒第一年就能直升大聯盟出賽,不過白襪高層還是決定謹慎起見,不急於一時。,
台化彰化廠汽電共生廠被勒令停爐熄火剛滿1年,
,最近再爆出彰化縣環保局追溯從民國97年開始,
,加重裁罰不法利得共12億元;台化以環保局從未依規定稽查並限期改善,
,更有行政疏失,
,反駁裁罰沒道理,
,這場國內最高環保裁罰金額的角力浮上檯面,
,引起產業界議論。環保局決定追溯、加重裁罰的理由,
,是台化彰化廠汽電共生廠M22鍋爐在民國91年開始操作後使用的生煤,
,一直「未履行」當時在環評會議所作的「承諾」,造成空氣汙染,危害彰化市民的健康。會議中所作的「承諾」,是共識、是結論,但不是依法制訂的規定或法律,有多少約束效力,有沒有法律責任?都值得探究。這項創下國內天價的環保裁罰案,台化一定會提出訴願,依經驗法則,行政院環保署站在環保局這一邊,是可預期,最後還是走上行政訴訟。3年前,高雄市楠梓工業區日月光K7廠違法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水裁罰2億多元;2年前,六輕工業區台塑麥寮廠將製程生產的石灰事業廢棄物委外清運,業者載到台南亂倒致汙染土壤,被罰1億4千多萬元。兩市環保局都在行政訴訟中敗訴,兩大企業都逆轉勝。行政法院會撤銷台南、高雄環保局的裁罰處分,癥結都在環保局有明顯的行政疏失,一則未定期稽查並限期改善,二來無法提出企業不法利得的具體數據,也拿不出造成危害人體健康的明確事證,遭質疑是天馬行空的想像。台化彰化廠案更有趣,10年前、5年前台化兩度在鍋爐操作許可的5年期限屆滿前,依法申請展延,彰化縣環保局都無異議核准;所以法界人士普遍認為,彰化縣環保局的追溯與加重裁罰之舉,是挑戰「不可能的任務」,宣誓意義大於一切。台化彰化廠去年被勒令鍋爐熄火,最近彰化縣環保局再追溯裁罰12億元不法利得。記者何烱榮/攝影 分享 facebook,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昨天審理八里雙屍命案損害賠償案,
,凶手謝依涵與母親委託律師歸還從陳進福戶頭盜領的35萬元,
,並表示若法官判賠精神慰撫金,
,將盡力賠償。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魏憶龍說,
,家屬不忍死者被殘忍殺害才索賠慰撫金,
,獲賠的任何一分錢都將作為公益之用。
「媽媽嘴」咖啡店女店長謝依涵去年2月16日在店附近的紅樹林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
,事後她到北投農會、陽信銀行與彰化銀行企圖盜領2人的存款與保險箱財物,
,但僅得逞1次,
,取得35萬元。
陳進福夫婦2個兒子除要求謝依涵和母親歸還不當得利外,
,也分別向謝女及咖啡店3名股東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要求4人連帶賠償1000萬元。
魏憶龍昨天出示家屬聲明,表示願捐出精神撫慰金做公益,並指本案的意義不在索償,而是希望政府讓民眾有免於「上咖啡店就被殘害」這種恐懼的自由。
家屬也不滿謝依涵為了脫罪,編織出與陳進福「不倫戀」說詞,讓家屬二度傷害。
魏與民事庭法官黃珮禎多次針鋒相對,魏憶龍希望法官能再查明這起命案的事實與凶嫌人數,質疑真相未明;但法官則認為追求歷史證據是理想,況且刑案部分已進入二審階段,她反問魏「意思是謝依涵沒有殺人」?
謝依涵委任律師鄭凱鴻昨天代為返還盜領的35萬元,他表示「這筆錢本來就要歸還」,並透露謝母向朋友借款才湊齊35萬。本件損害賠償案21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