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黃世銘率特偵組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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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咬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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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也同仇敵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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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手要廢特偵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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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得法務部要提案修法把特偵組「降」到二審去;換了位置的特偵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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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解決眼前發生的各種問題嗎?
成立特偵組、檢察總長須經國會同意都不是新鮮事,十幾年前就有檢察官提出訴求,以此作為檢察官辦案得對抗不當干預的良方。真正實行後發現,即使是經過民意洗禮的總長,遇到政治大咖,稍有程序瑕疵、見獵心喜越級報告,照樣遭政治力惡狠反撲,幾乎無法翻身。
立法院長王金平涉為立委柯建銘關說,不正是找上台高檢檢察長陳守煌,且扯到法務部長曾勇夫;未來若將特偵組改隸台高檢,由法務部長派任的台高檢檢察長是否要看部長「臉色」? 再發生同樣的政治人物關說案,會比最高檢的特偵組更敢辦嗎?
若又不相信二審,再把特偵組下放到一審,政治環境不改變,同樣的情形仍會發生。一審檢察長也由法務部長選派,若檢察長求官,選了好配合的特偵檢察官,所有的疑慮都不能免除。
回頭看現制的特偵組,除了偵辦特定重大案件外,並沒有特別的辦案權力;特偵組還是依照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令發動監聽、搜索、羈押等。在沒有特偵組的時代,二審檢察官照樣偵辦陳水扁夫婦;在有特偵組時,如果沒有監聽的程序瑕疵、過急的越級報告,特偵組也不會成為政治追殺的俎上肉。
說穿了,擁有與法官一樣終身保障的檢察官,如果能夠精進辦案方法、品質,不會功名心熱,誰奈他何?反之,檢察官若一味追求升官圖,就算設了特偵組,誰當總長又能怎麼樣?
廢不廢特偵,是政客在乎的事,檢察官該在乎地是,即使沒有特偵組,檢察官照樣能辦出好案子,讓犯罪的人見識檢察官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