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童裝,酒後經常對她肢體和言語暴力,清境住宿,99年初她逃離家,創業加盟,丈夫要求她回家過年,冷凍食品宅配,雙方協議,租車網,如她再被打或被罵,創業加盟,丈夫須賠2000萬元,不料丈夫暴行依舊,還以電話恐嚇及誣告她,認為丈夫違反約定,應賠她2000萬元。
林某主張,太太經常懷疑他外遇,惡言相向,害他去看精神科醫師,雙方早已無夫妻情份,遂協議各自生活,但太太又去抓姦,他同意把不動產轉給太太,等辦完離婚登記,再正式交給她,但太太遲遲不辦離婚,又故意在電話中激怒他,才會破口大罵。
不過兩人女兒及女兒友人出庭作證,皆指證林某常用髒話罵林妻,還說林妻「吃得像一隻豬」,法院採信林妻主張,考量協議規定的2000萬元償金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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