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1員工偷個資 騙百萬美元退稅

協助納稅人解決身分被盜用問題的國稅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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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利用別人的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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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退稅詐騙。圖為國稅局大樓。 (Getty Images)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協助納稅人解決身分被盜用問題的一名國稅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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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利用別人的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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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退稅詐騙。娜姬夏‧霍爾(Nakeisha Hall)和另兩名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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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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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是他們參與在阿拉巴馬州進行的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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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申報退稅的款項超過100萬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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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詐騙從2008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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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到2011年,當時霍爾是國稅局員工,在伯明罕的納稅人權益維護人服務辦公室工作。39歲的霍爾,日前在密西西比州冬青泉被捕。另一名被告古德曼(Jimmie Goodman)在伯明罕落網,第三名被告科爾曼(Abdulla Coleman)則在威斯康辛州因不相關罪名被關押。聯邦起訴書指出,這三人共謀進行銀行詐騙和郵件詐騙,因為除了國稅局以外,包括Bancorp在內的金融機構也受害。除此之外,霍爾被控盜竊政府資金、嚴重盜用身分、未授權進入受保護電腦。起訴書表示,霍爾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從國稅局電腦取得名字、出生日期和社會安全號碼,然後利用這些資料申報不實所得稅。霍爾要求退稅放入銷帳卡,並要求把銷帳卡寄到一個專用來收郵件的地址。古德曼、科爾曼和其他人收集有退稅的銷帳卡後,霍爾利用偷來的個資啟動卡,接著到自動櫃員機領錢,或是直接用卡購物。偷竊、嚴重盜用身分和擅用電腦的罪名,與霍爾在2010年取得的兩名納稅人個資有關。共謀罪名的最高刑罰是坐牢30年和100萬元罰款,偷竊政府資金最多可坐牢10年。霍爾在2011年11月離開伯明罕職位後,又前往歐馬哈、紐奧良和鹽湖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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