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于姓男子今年4月3日,
,得知友人在冷飲店撿到裝有1萬1千元的紅包,
,交給店長送到派出所招領,
,竟到假冒失主到派出所詐領,
,但店長發現對方根本沒來店消費後揭穿,
,高雄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
,如易科罰金需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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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