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槍擊男子曾說要跑路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昨天在台北市松菸文創園區外連開3槍的林姓男子(3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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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還帶著衝鋒槍、子彈搭計程車轉高鐵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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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全案還待追查幕後涉教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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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今天以他涉犯重罪、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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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坦承開槍、並曾向人透露要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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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晚間裁准。法院裁定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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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涉改造槍枝案件、持有子彈等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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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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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犯為五年以上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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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般人趨吉避凶之基本人性,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滅證或勾串共犯之虞;且被告於下計程車前向司機表示其過幾天就要跑路,且還要司機清洗車內;加上林的配偶是大陸地區人士,目前居住在大陸地區,另有黃姓共犯未到案,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台北地院審酌被告在公共場所持槍射擊,危害社會秩序甚鉅,兼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維護及被告人身自由之保障等各情後,認具保、責付、限制住居、定期報到等較輕微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裁准羈押禁見。林姓男子落網後對警方的說法反覆,一開始表示,去年10月和女友逛街時,和松菸文創大樓外的計程車司機爆發口角衝突,慘遭圍毆,才會持槍重返舊地尋仇,因找不到對方就開嗆洩憤。但他被從台南押解北上後,改口稱多年前赴大陸廣州工作,結識一名大陸人,受該名友人指使,以10萬元為代價才前往改槍,不知對方要求開槍的背後原因;並稱作案槍枝為自行改造。據了解,他私下透露可能因牽涉南部某工地糾紛而起,但不清楚細節;檢警都認為他未吐實,追查幕後是否有人教唆。涉嫌在松菸文創園區連開3槍的嫌林姓男子(中),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記者王騰毅/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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