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去年八月因偽證罪被判刑確定,
,他的高雄市議員身分也因此被解除;陳致中不服,
,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
,行政院依據地方制度法,
,將陳致中解除議員職務並無不妥,
,昨天判決陳致中敗訴。 陳致中認為沒有給他陳述意見的機會,
,而且他被判刑六月、減為三月確定,是以易服社會勞動代替,和入監執行者不同,不應解除市議員資格。但行政法院認為程序合法,解職處分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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