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陳姓男子發現妻子與楊姓男子親密牽手、互相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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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妻子日記上寫著「大方陪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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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像在搞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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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妻子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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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妻子與楊男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妻子否認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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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楊男的女友是她胞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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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以無證據證明兩人有超友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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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駁回。
妻子否認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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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陳男所提出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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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她的、也不是她寫的,強調楊男追求的是她妹妹。楊男也否認與陳妻發生親密行為。
法官查出,陳男所提出妻子的日記證物,全是影印本,妻子否認日記影本是她的,陳男也未提出日記原本,日記影本沒有書寫人的署名,難以證明日記影本是妻子所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