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農產品進口商鑫兆公司長期透過韓國、越南、泰國等第三地換櫃過水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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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將大陸黑心貨冒充高價農產品走私來台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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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向海關人員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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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透過我國駐韓代表處出具不實公文包庇護航。
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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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偽造文書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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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我駐韓代表處經濟組組長林祥鴻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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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五堵分關查驗員曾憲禮、六堵分關查驗員沈家慶等人及鑫兆公司負責人姚鼎蒼等廿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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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懲治走私條例、貪汙等罪起訴。
檢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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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祥鴻在二○一一年六月接受姚鼎蒼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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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不實公文函覆基隆海關,導致海關誤認姚的乾香菇確實是韓國生產而放行,而姚填寫的種植地竟是韓國的荒地。
林祥鴻否認收賄,他表示,對方不斷打電話拜託幫忙,他基於給台商方便,才製作假公文。
檢方調查,鑫兆公司負責人姚鼎蒼(原名姚燕昌)自二○○九年起,便在大陸購買我國禁止進口的農產品包括香菇、黑木耳等,先運到韓國、越南、泰國等地,在海上重新裝箱、更換貨櫃;當貨物從第三國抵達台灣,合作的報關行再偽造資料,矇騙海關。
二○一一年初,姚為了加速過關,趕上民眾辦年貨,透過報關向基隆五堵分關和六堵分關行賄;六堵分關涉案二人承認犯行,繳回三萬元犯罪所得,五堵分關四人均否認收賄,供稱是業者不實指控。
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將收賄的海關人員起訴,該罪的法定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法界人士感嘆,五堵和六堵分關查驗員為十萬元和三萬元賄賂吃上重罪官司,實在不值。
二○一二年六月,姚將二百公斤中國生鮮蓮藕假冒調製蓮藕進口,順利騙過海關;當開櫃發現蓮藕發霉腐敗,不甘認賠,竟以檸檬酸溶劑浸泡漂白,再以三千元價格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