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路邊收費停車格已突破1萬1000個,
出勤管理
,部分縣議員昨質詢時,
高低肩
,指車格越來越多,
工具車
,使用率低的路段甚至還可包月出租,
噴霧系統
,已經違反畫停車格的本意,
廣告拍攝
,民眾停車權益也受影響,
三角茶包
,覺得政府在「搶錢」,
醫療儀器
,有必要檢討。
交通局澄清沒搶錢,
七期土地
,確實有「包月」的路邊車格,是針對停車率低於20%的車格,月租從1000至2000元,全縣有8個鄉鎮市43個路段、4003個路邊停車格可以月租。過去常發生不收費、車輛長時間停放不動情況,而且容易產生髒亂,改為收費與月租,可以活化使用率。
縣議員林政賢、陳治文、劉邦鉉、黃婉如、詹江村等人指出,畫設收費停車格目的是為了交通順暢、提高周轉率,生意一直清淡的停車格,通常沒有交通壅塞問題,應該恢復白線,開放民眾自由停車。
黃婉如認為路邊收費停車格越畫越多,到了「滿山滿谷」的地步,但交通秩序沒有顯著改善,停車格外並排停車的情形還是一樣。詹江村強調民眾覺得政府只是為了「搶錢」才增加停車格。
交通局指出,路邊收費停車格「包月」的措施從96年實施,月租證放前擋風玻璃前,收費人員就不會另外開單,承租人可以在43個路段邊的任何停車格,今年1至8月,已經有1800個車次承租。
交通局長高邦基強調,路邊停車收費有法源依據,絕沒有搶錢,都是會勘評估後才決定畫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