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姓男子打著叔叔是退休高階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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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稱自己和高院庭長退休的李姓律師交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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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脈可買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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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參加鄉鎮長選舉落選的劉姓男子拿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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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高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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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當選無效之訴在二審獲勝訴。結果二審判決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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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也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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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才知受騙提告。新竹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蕭4年。
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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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落選後,對當選者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蕭得知後,吹噓和李姓律師很熟,誆稱和李律師配合過的7件案件都很成功,強調「一審隨便找個律師,重要在二審,保證二審可以讓對方一槍斃命,改判勝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因選舉失利,擔心政治生涯中斷,當時手邊現金不夠,向友人借錢,蕭取得400萬後,除交付律師費外,其餘侵吞花用殆盡。
前年1月底,當選無效官司二審判決上訴駁回,劉詢問蕭為何如此?蕭推稱可以再審,同年5月,再審之訴遭高院駁回,劉驚覺受騙,要求返還400萬,蕭藉故推託,劉氣得提告。
開庭時,蕭不否認曾收劉400萬,但否認詐欺取財,他說從選前至選後,長達1年半時間,放下自己工作,全心陪劉選舉,協助劉做公關,那是一筆龐大開銷,卻無法提出帳冊或書面資料,證明各項支出。
法官認為,蕭扮演司法黃牛,吹噓能影響或改變司法案件結果,利用被害人急病亂投醫心理,矇騙被害人,能以金錢行賄、疏通承辦法官,嚴重破壞司法形象,且犯後飾詞狡卸,不願返還詐取的400萬,態度惡劣,依詐欺取財罪判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