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啃老族不服台南地院判他搬離父親住家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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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繳不出4500元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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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駁回上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卅七歲陳姓未婚男子是家中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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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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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沉迷網路線上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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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起居靠父母扶養。老父決心把兒子趕出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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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學會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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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台南地院提告;法官認父親主張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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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兒子須搬離父親的住家。陳父主張,獨子現年卅七歲,工作經歷僅一年四個多月,每天沉迷電腦線上遊戲,常玩到凌晨三、四點不睡覺,星期假日前夕,更是徹夜未眠打通宵。平日生活費都伸手向父母要,依恃父母的溺愛,為所欲為,傷透父母的心。 陳父認為兒子已成年,四肢健全,頭腦正常,多年來卻無正當職業,生活起居都靠父母扶養。現在夫妻年事已高,無工作收入,靠積蓄生活,希望兒子能搬出獨立生活。法官傳訊母親證稱,陳確實沉迷電玩遊戲,之前曾出去工作,只做一個月就不做了,住在家裡還會破壞碗盤、酒櫃與窗簾,曾報警聲請保護令,但效期只有一年。他短暫搬離家裡一年,後來沒工作收入,父親心軟又叫他搬回來,搬回來後又不工作。面對老父提告,陳神色自若向法官表示同意搬離,但必須等他找到工作,領到薪水再搬出,希望能給他時間。法官認為,陳已成年卻不願自食其力,依賴父母維生,又對父母態度不佳,其父母年邁,終有不能再扶養兒子之日,屆時陳年紀更長,外出謀生將更困難,父親以家長身分訴請兒子由家分離主張合理,因此判准。陳雖提上訴,但因未繳裁判費遭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