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酒測得逞 依警目測起訴他

桃園廖姓男子酒後駕車被攔下後拒絕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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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准抽血已是九小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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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能驗出超標數值。不過桃園地檢署根據警方觀察報告起訴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桃園廖姓男子酒後駕車被攔下後拒絕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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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認定有明顯不能安全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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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回派出所管制約束準備強制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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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獲准抽血已是九小時後,沒能驗出超標數值。不過桃園地檢署仍根據警方觀察報告,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廖。酒駕處罰分為行政罰及刑事罰,一般若非肇事,酒測值介於零點一五至零點二四間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罰鍰,零點二五以上則依公共危險罪嫌究辦;過去許多未肇事者被查獲酒駕,常以拒絕酒測吃下九萬元罰單來規避酒測超標被送辦的刑責,警方也甚少逮人,但有了廖姓男子案例,未來想以拒測規避刑責恐怕沒那麼容易。 檢方說,實務上酒測值達零點二五,就以刑法不能安全駕駛罪嫌究辦,若缺乏酒測值或酒測值在零點二五以下,會參酌警方觀察紀錄,包括目視有無酒容、酒味,精神狀況,並予走直線、單腳平衡及畫同心圓測試,未通過且有具體不能安全駕駛事證,就以刑法一八五之三第一項第二款「有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起訴。檢警調查,廖姓男子(四十四歲)今年五月十五日深夜在中壢一間KTV喝了十杯洋酒,十六日凌晨一點開車上路,在普義路陸橋違規超車,又在中山東路一段闖紅燈右轉,巡邏警車發現後鳴笛示意停車,但廖重踩油門逃逸,時速高達一一○公里。廖飛車一段距離,在中北路二段被攔停,他拒絕酒測,平衡測試未通過,員警觀察他酒味濃厚、面有酒容、眼神渙散、講話語無倫次、大聲咆哮、腳步不穩及搖擺不定,未依慣例僅開給拒絕酒測的九萬元罰單,將他帶回派出所約束,同時報請檢方核發強制抽血鑑定許可。警方在上班時間報請檢方同意強制抽血,之後把廖帶往醫院,因已是廖被攔下九小時後,抽血結果並未測得酒精濃度等酒駕數值,不過警方仍依員警觀察紀錄,將廖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偵訊時,廖承認酒後違規開車,當警方鳴笛示意停車時,因懼怕遭查獲才加速逃逸,檢方也根據監視及警方密錄器畫面,確認他不能安全駕駛,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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