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付錢讓少年接受口交 兒少法起訴

新北市林姓男子對少男有特殊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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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尾隨國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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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訕表示願付錢為少男口交;二名國中生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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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不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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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到第三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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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前往廁所。之後少年因初吻與第一次都被奪走,難過向老師訴苦,新北地檢署將林逮捕收押,今天依違反兒少法起訴。
去年12月12日下午4時許,28歲林姓男子在新北市新莊區新莊捷運站內,四處尾隨穿著國中制服的少年;他藉機靠近2人,詢問是否要一起到廁所,讓他摸一摸,就給5百元,遭到拒絕。
林尾隨第三名15歲國中生,藉故攀談,還詢問「是處男嗎」,再提出要求;少年一時沒多想,答應前往。林在男廁內,先對少年親嘴、親胸部,再拉下少年褲子,幫他口交、打手槍直到射精在林的身上、嘴上。
林跟著少年返家,還討價還價,僅交付3百元;少年進屋後,因人生初吻與第一次性經驗都被林奪走,悶悶不樂,但並未告訴家人。隔天到學校,告知輔導老師,尋求協助,老師立即代為報警。
警方將林拘提到案,他承認犯行,表示這樣做感到很興奮,不敢找成年男人是怕被揍;檢察官認為林在捷運站隨機物色少年搭訕,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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