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說明后豐大橋殺人案裁定開啟再審。 記者蘇位榮/攝影 分享 facebook 安親班女老師陳琪瑄十六年前在台中后豐大橋墜橋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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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緯被控殺害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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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刑十五年、十二年六月定讞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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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堅稱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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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昨首度自為裁定准許本案開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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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併宣告停止兩人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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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淇政和洪世緯可重獲自由。台中地檢署昨開出釋票釋放在外役監服刑的王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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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緯因在獄中表現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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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一日已假釋出獄。最高法院裁准再審理由,主要因唯一且關鍵證據是目擊陳女墜橋的證人王清雲,證詞前後不一,且遭汙染,合理懷疑二審判決認定錯誤,客觀上相信「兩人應受無罪或輕於原罪」。合議庭直指,二審法院未能體察刑事訴訟法已就再審門檻條件修法,導致本案聲請再審程序在二、三審間一再來回,耗時五年,影響社會觀感及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嚴重損害當事人的權益,為使案件及早重審,最高法院自為裁定准許再審,由台中高分院重新審理。二○○二年十二月七日凌晨一點多陳女在后豐大橋墜橋身亡,王、洪否認涉案,並通過測謊,王堅稱與陳女感情很好,沒殺人動機,陳女墜橋後他趕到橋下救人,若涉案早就逃了。檢方後來找到王清雲,他稱在案發地五十公尺外炒米糠和準備誘捕溪蝦,見王從後抱住陳女,洪將陳女的腳抬高,作勢往橋下丟,還聽到王說「如果要分手,就要讓妳死,繼續交往的話,就把妳放下來」。 檢方因此將王、洪起訴,兩人也被判刑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