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明年將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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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年滿20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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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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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自己的醫囑。但有醫師認為台灣還沒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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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醫師覺得規定太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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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失了「病人自主」的精神。南投醫院放射腫瘤科主任翁益強表示,衛福部要求諮商團隊要接受「預例醫療照護諮商訓練課程」,但怎麼拿到資格,大家還都不知道。且進行一次諮商門診耗時又耗人力,到底有多少醫事人員願意投入,也打一個問號。 翁益強坦言,願意協助民眾諮商的醫事人員,很可能還是做安寧善終的團隊,若要讓更多人投入,建議政府在規定訓練上能減免這些人的部分課程。翁益強認為,最大問題不在前端的諮商,還是在後端的執行面。安寧緩和條例大家已經很熟悉了,且對象只有末期病人,以及不施行急救和撤除維生醫療等。但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對象有五大臨床條件,包括不可逆的昏迷、永久性植物人等,這些病人不一定都住醫院,也可能在長照機構或家裡。翁益強問,「要由誰來執行呢?」且不管是什麼樣的情況下,執行團隊壓力也都很大。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認為,「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好的政策,但衛福部把它搞得太複雜,弄諮商門診恐把醫院醫師累死,因為預立醫療決定的人都是健康者。若每人都要門診,「醫師一個早上可看不了幾個人的。」陳秀丹說,去問市場阿公阿嬤,若他們變成植物人或有痛苦疾病時,會想要怎麼做,長輩絕對會說「不要受苦」。「他們不曾接受醫療諮商,就知道怎麼做了。」陳秀丹指出,也有推動生命自主權的德國,他們就將病人自主權觀念內化為國民素養,不像台灣在施行上規定嚴苛。建議台灣也應從幼稚園起做生命教育,未來就不需要再經過「諮商門診」這一關,由醫師或影片說明一下就好了。陳秀丹認為,若開放廿歲以上成年人即可預立醫療決定,這麼一大群人,施行做法就應該精簡才對,「難道我住阿里山上,必須先搭車好幾小時下山執行嗎?」追求自然死、尊嚴死天經地義,但嚴苛規定令她匪夷所思。病人自主權利法明年將上路,但有醫師認為台灣還沒準備好,也有醫師覺得規定太嚴苛,反而失了「病人自主」的精神。 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