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容積銀行推動構想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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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採「容積移轉代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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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府控管因公共設施保留地所產生的增額移轉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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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以取得的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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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徵收私有公設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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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容移審查許可自治條例」3月將配合修法。
現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容積移轉,是以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方式,換抵建地可增加的樓地板面積。
若議會通過「北市容移審查許可自治條例」修正案,北市府將給予3年緩衝期,「消化」以捐地方式取得的容積,也保障符合現行制度的土地所有權人。
都發局表示,目前容積移轉,是由有容積需求的一方,自行就接受基地(可建築土地)需求,與容積送出基地(私有公設保留地)間自行媒合、交易,曠日廢時,程序也不透明,送出基地地主容易吃虧。
「容積移轉代金制度」上路後,有容積需求的開發商或民眾,必須支付代金向北市容積銀行購買容積;北市容積銀行則以代金收入,購入容積與徵收公設保留地。都發局粗估,容積移轉申請時間可由一年縮短為半年,市府做莊交易透明,地主也比較不吃虧。
至於容積代金計算方式,初步規畫可能採個案估價、區段估價,或是以公告現值乘上一定倍數換算,確切方案都發局將再與議會討論。市府代收的容積代金,則成立特種收支基金管理,專款專用。
都發局規畫,容積接受基地必須是捷運站周邊8百公尺、0.5公頃以上已開闢完成的公園綠地旁、都更基地,或是如信義計畫區、美麗華商圈、士林科技園區等策略性開發地區。
而移轉過程,有容積需求一方購買容積申請須經都審會議把關,全市各基地也將依諸如距離捷運遠近、面積大小,限制容積移入上限,避免區域發展失衡。
此外,過去備受爭議的古蹟天際線、周邊建物日照權,也將納入審議範圍。
都發局統計,全市約有1132公頃公設保留地待徵收,以公告現值取得,要1.4兆餘元,容積銀行上路可解決市府徵收財源不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