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正對移民改革爭執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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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向現在美國的估約1100萬非法移民提供入籍途徑辯論更是激烈。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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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資格入籍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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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全都想成為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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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只要能夠永久合法居留即已滿足。
美國上次在1986年進行移民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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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70萬非法移民因此獲得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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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2009年只有40%成為美國公民。
一些專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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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移民覺得擁有永久居留權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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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消除了遭到驅逐的威脅,也使他們能夠合法工作。
入籍偏低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政府各種有關規定:拿到綠卡後必須在美國持續居住至少五年;支付680美元申請費;通過口試,顯示英語讀寫能力,以及對美國歷史和政府的瞭解;附上至少五年報稅證明;接受背景調查,包括是否有犯罪前科。
丕優中心的調查顯示,尚未入籍的西班牙語裔合法移民,93%表示如果能夠,他們會申請入籍。妨礙他們入籍的因素包括行政、語言和財務障礙。
美國政府的資料顯示,美國現有800萬名持有綠卡的移民有資格入籍,絕大多數是拉丁美洲移民。
丕優研究發現,2011年有資格入籍的移民,只有61%成為美國公民;其中人數最多的540萬墨西哥移民,入籍比率只有36%。
其他中美洲國家移民入籍比率也很低。東南亞、古巴和俄國移民入籍比率最高,而這可能是因為他們有許多是以難民身分來到美國,很難再回到母國。
此外,在美國居住時間愈久,入籍比率愈高;所得愈高,入籍比率也愈高。來自英語系國家的移民,比拉丁美洲移民更可能入籍。來自美國鄰近國家的移民,入籍比率較低。
反對讓非法移民入籍的人士宣稱,民主黨堅持提供入籍途徑,是因為把數百萬拉美裔變成新選民,日後對民主黨有利。但是,要滿足反對派的需求,國會可能必須成立新類別的合法移民,可是不向他們提供成為美國公民的機會。
專家表示,這次移民改革如提供入籍機會,申請入籍者可能更加踴躍,因為1990年代制定的一些法律,使永久居民立場更不穩定。他們如觸犯重罪,綠卡可能吊銷並遭到驅逐;政府也加強監督,以確定他們是否真的住在美國。此外,更多國家現在准許雙重國籍,因此有更多人可以成為美國公民,而不必放棄原有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