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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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揭露暫不入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立法院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有關實價登錄制度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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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評房價透明化「說說而已」、「被閹割」。果真如此嗎?這次修法爭議主要牽涉兩點:第一個爭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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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揭露房屋地址?這與個資和隱私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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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暴露房屋出售者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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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響人身安全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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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建商比較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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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諸公的考量不無道理。況且從實務面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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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揭露地段地號,則無論透天房屋或公寓大廈,消費者或仲介公司,應該很容易判斷擬購買標的同街廓房屋價格,這些資訊在未修法前的實價登錄制度,就可以看出,這是筆者日前陪朋友去議約時看到的資訊。只因未揭露地址即批評資訊不夠透明,議者的考量不盡周延;不揭露房屋地址,確實有魚與熊掌不能兼得的困境。 第二個爭點是,要不要揭露預售屋價格?修法結果是「不要」,還是受到指謫圖利建商。這點筆者認為真的要從不同層面思考實際面臨的問題。實價登錄的立意是價格透明化,這是一刀兩刃,同樣的,若要利用這制度去炒作價格,也是一道「經國家認證」的假訊息。房屋預售制度,有所謂紅單操作模式,眾所周知,若還說不知道,客氣的說,這些人少不更事,「不知江湖險惡」。簽一張紅單買方要付多少小定金,法律沒有強制規定,五萬可以,五十萬也可以;簽紅單後到簽正式契約要隔多久,正常情況不會超過一個月,但要作弊也可展延期限。即使利用正式契約作弊,定金多少沒限制,如何分期付款也是自由約定。然後透過買方違約定金被沒收,或賣方違約賠二倍定金操作,私底下再五鬼搬運資金,就可以創造多次不實交易。這一塊漏洞是預售屋實價登錄要防堵的,否則老百姓跟仲介相信政府公告的預售屋「實價(?)」而被騙,國家要負賠償責任嗎?筆者執業時發現:怎麼有建設公司在買他家建設公司的預售屋?一開始想不通,直到看見這個被炒作的預售屋案,價格日日升、月月漲,喔,原來是在聯合炒作!有見識敢批評的人,請提出具體的防弊政策來,讓立委去修法。能讓人民看得見「真實」,才是真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