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氣遊樂場 違法最高罰150萬

充氣、非固定式遊樂設施新規範預計月底上路。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近年流行充氣、非固定式的遊樂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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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也傳出傷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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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兒童玩飛天椅慘被拋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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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無「法」可管。行政院消保處促請內政部研擬「充氣式大型遊樂設施及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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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採「屬地主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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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求業者須申請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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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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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消費者重大傷害,最高可罰一五○萬元罰鍰。預計九月底上路。內政部解釋,屬地主義制是若設施是設在大賣場內,將由地方政府都發局負責管理;若設在學校內就由教育局負責;在公園就要由公園管理處管理。未來設置充氣或非固定機械遊樂設施,各賣場、學校、公園單位未審查即准許設置,將被依法課以相關責任。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昨天表示,未來充氣設施須辦理意外保險,並由設置所在現場的單位就安全性實質審查,報相關主管機關備查。草案初步也規定,廠商要設置遊樂設施,得符合該土地的使用規定,若該地禁止設遊樂設施,業者無法通過申請程序。消保處參議王淑慧說,將要求業者在遊樂設施開放使用前,應出具合格保證書或出廠證明、設施防護措施規畫及落實自主檢查,開放使用則須有適當的設施管理人員、標示使用注意事項、緊急應變及處理機制,並由主管機關負責管理及稽查。另也研擬相關罰則,包括遊樂設施如發生危害民眾安全情事,必要時主管機關可依消保法或其他法令調查,若業者拒絕調查,可依消保法處三萬到卅萬罰鍰,並按次處罰;若違反規定,並造成重大傷害,可處六萬至一五○萬元罰鍰,同樣可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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