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統計每年受託鑑定的醫療疏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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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八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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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不到兩百例;但九十八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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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委託件數逾五百件。不只官方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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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接獲的醫療糾紛申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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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也有四百多件。
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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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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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每年約一萬八千人因醫療疏失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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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醫糾浮上檯面,只是冰山一角」,她說。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指出,統計衛署歷年接受委託鑑定的個案,確實有逐年增加趨勢,近三年則是每年都達五百件以上。進一步分析各醫療科別面臨醫療糾紛,比率最高的是外科,其次是內科,第三名是婦產科。
從七十六年至一百年,衛署受理醫糾鑑定的訴訟案件,其中刑事訴訟有六千兩百多件,比率高達八成。據統計,病患家屬獲得一審刑事判決,平均得等三年多,曠日廢時。此外,醫事人員因醫糾支付的費用中,每賠一元,病人方只拿到零點六元,其他是用來支付律師費、交通費或其他費用等。
另外,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表示,該會成立十一年來,已接獲近四千件醫糾申訴案件,平均一年有四百多件,醫療糾紛背後都有悲慘故事與辛酸家庭,民眾遇到醫療糾紛,常徘徊是否要走上訴訟一途,上法院又是另場夢魘的開始。
王宗曦表示,醫療事故的原因複雜,加上過失責任有認定上的困難,以致病人獲得民事賠償的只有少數,但刑事裁判結果又不符患者家屬預期;衛署在保障醫病雙方立場,朝著醫糾刑責合理化修法,擬具「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及修改「醫療法」第八十二條,希望能建立醫糾調解機制,對於非因醫師故意或有重大過失引起的醫療傷害,盼有適當的補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