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某銀行中壢分行前資深襄理及消貸中心主任陳維泉(5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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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消費金融房屋貸款授信與企業金融授信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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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2年起得知曾姓等19名貸款客戶已申請房貸額度未使用、或清償中尚有撥貸餘額及已清償完畢但未塗銷擔保品抵押設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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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刻客戶印章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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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申請房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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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開立人頭撥款帳戶,未依銀行規定確實對保就核撥貸款,冒貸40餘筆、金額達2億餘元,期間並由胞弟(46歲)協助提領款項。陳維泉去年底離職後,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昨天由主任檢察官張書華、檢察官林鋐鎰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搜索陳維泉住所等4處,查扣冒開的存摺、偽刻印鑑、電腦等物,傳訊陳的胞弟等5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陳維泉涉犯銀行法特別背信等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陳的胞弟涉湮滅證據,諭知1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將持續追查有無其他涉案人員及不法所得去向。桃園某銀行前資深襄理陳維泉涉冒名詐貸,被羈押禁見,圖為桃園地檢署偵查庭。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