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張姓夫妻多年前先後染上毒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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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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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多前生女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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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懷疑對方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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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爭吵、打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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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到「誰也不要小孩」,1年前各自離家,分別在外居住。張姓男子的母親指出,媳婦從此未再踏進家門一步,她曾報失蹤協尋,後來在中部找到,但媳婦表明「在外面過得很好、不想回家,也不想要女兒」,而兒子去年6月出獄後,只回過一次家探視女兒,停留半小時,還帶著女兒在房間吸毒,張母認為兒子和媳婦都不盡責、沒資格當父母,向法院聲請停止2人親權。法官審理時,多次傳訊張姓夫妻,2人都沒出庭,也沒提任何聲明和陳述。法官查出張姓夫妻1年多前帶著女兒在外租屋同住時,曾把女兒獨自留在家中,2人不知去向,幼女孤零零一個人在家整整一天,因挨餓大哭,驚動鄰居報警和通報社工,當時女童全身髒兮兮,祖母趕緊接回。法官以張姓夫妻未盡保護教養幼女責任,裁定停止親權,幼女交祖母監護,但夫妻倆每月要付1萬3千元扶養費。桃園市張姓夫妻丟下2歲幼女不管,法院裁定停止親權,幼女由祖母監護。圖/桃園地院示範法庭、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