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起訴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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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女童等4人「有殺人故意」。除生母僅17歲繼續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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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3名被告被求處無期徒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南市一歲半女童今年初遭十七歲母親及母親的表姊夫妻等四人涉嫌虐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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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認定表姊夫妻等三人惡性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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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殺人及凌虐身心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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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處無期徒刑。女童母親因尚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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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由台南地院少年法庭處理。檢方說,四人雖承認打女童,但辯稱「沒有殺人故意」,但檢察官認定他們長期凌虐傷害女童的行徑「有殺人故意」。檢方昨天將全案移審,法院裁定女童生母繼續收容,另三被告繼續收押。 檢方起訴指出,女童與母親(十七歲)、母親的表姊(廿歲)及表姊夫(廿六歲)、友人李姓男子(廿七歲)同住台南市。女童只有一歲半,需求和情緒幾乎不能以言語表達,只能以哭鬧本能反應,母親等人卻逐漸失去耐性。四人去年十一月起為制止女童哭鬧,以徒手或使用各種器物毆打身體,夜間阻止入睡並停止餵食等方式凌虐,且不曾因女童哭鬧、體傷而送醫治療。今年一月十五日凌晨二點多,他們再次虐打女童直到凌晨五點;當天下午發現女童體溫下降、眼睛翻吊且生命跡象微弱,仍不送醫救治,還帶著女童到KTV消費,晚上七點多察覺已無生命跡象才趕緊送醫,但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