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世界罵「帳號」到底有沒有涉及妨害名譽?曾任台北地檢署電腦犯罪偵查組主任檢察官的律師張紹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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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以「虛擬」來看待網路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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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遊世界是特定人與人間集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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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真實社會一種存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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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高爾夫球界、書畫界和演藝圈;謾罵帳號當然會貶損該人在圈內名譽。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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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圈子可能會有藝名或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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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知道本名就知道那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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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的帳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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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某個人在遊戲內擁有固定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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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在圈內會有一定名聲,謾罵這個帳號「很爛、腦殘」給不特定或特定人知悉,別人下次看到這個人帳號,自然會對帳號有所貶損。北部一名法官說,早期網路世界剛興起時,網路謾罵大多判無罪或不起訴;隨著人出入虛擬世界頻繁,虛擬世界也成為社會形式,即使不知帳號背後是誰,謾罵帳號仍會損害到該帳號在網路世界的名譽。這名法官建議,刑法沒有特別規範,法官花費很多篇幅解釋「網路世界和真實社會的關係」就可能踰越了「罪刑法定主義」,擴大解釋法條;況且法官見解不同判決會不同,這樣其實不妥。他認為,若大家越重視網路上名譽權,應增修妨害名譽罪的條文,特別訂定保障虛擬世界名譽權的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