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十年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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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最後一個月倒數計時。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從去年底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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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媒體都可見醒目的國民年金保險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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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納入國保之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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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九十七年開辦至今欠費達十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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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在今年一月底前儘速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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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影響給付權益。資料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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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去年十月止,從未繳納保費者約有卅二萬七千多人。我們能理解有關單位的良苦用心,唯對其效果則有所保留。國保自開辦以來即存在結構性問題,如果再不改進,各種方式提示繳費,結果都是徒耗資源,並可能攸關國保存廢。 國保主要為老年年金保險,屬世界銀行建議三層式年金保障制度第一層基礎年金。一般基礎年金,按被保險對象又可分為兩類,一為大國民年金,涵蓋所有達一定年齡的國民;另一為未參加軍公教勞農等職業年金保險者,亦稱為小國民年金。我國國保屬後者;在財務上參照日本以保險方式經營,而未採用北歐國家常見之以稅收支應的制度。建立國保,除保障老人基本生活外,也防止各地方政府首長每逢選舉,不顧財政負荷,而以老人津貼方式叫價爭取選票。國保性質上屬社會保險,含強制納保特性,故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滿廿五歲,在國內沒有就業,包括失業、待業者,即自動納保;更有甚者,雖然明知民眾在海外已成家立業,也全列入納保對象。從所納入三百多萬被保險人來看,主要為家庭主婦;但家境優渥者可能對國保不屑一顧,家境窮困者三餐不繼,又何來餘資繳交保費?就算可申請減免或提高政府補貼額度,仍可能力不從心。沒有就業者,除有其他所得來源者外,較可能因欠繳保費而失去保險給付。這都有違保障國民老年基本生活所須之建制目的。此外,我國接受雙重國籍,有不少國民擁有外國國籍、也保有台灣戶籍,但因在國內並無職業而被納入國保。這群在國外工作者及其眷屬等長住國外,一般都會有居住國的國民年金、職業年金,甚至還有商業年金,亦可領取失業或其他津貼,強將此等人納保,令其繳交保費不切實際,也非國保原意。「虛胖」的納保人數,會使精算費率低估,進而使國保實際財務比精算揭露的情形更糟。其實,國保財務窘態已露。國保保費,一般自繳僅有六成、四成由政府補助;若能按期繳交保費,繳滿四十年者,可自六十五歲開始領取老年給付,每月可領近萬元。國人平均壽命不斷創新高,以投資報酬率角度來看,參加國保繳少給多,十分划算。但國保保費收繳率卻每下愈況;平均僅約為百分之五十,原鄉地區甚至不到百分之廿。根據最新精算(基準日一○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未提存準備金額(即舊稱潛藏負債)為六五八七億,相較於開辦兩年時(基準日九十九年十月一日)之八八二億,僅七年的光景,竟然增加了七點五倍。國保難保障經濟弱勢族群,應儘快進行制度的更張,否則難以永續經營。「國民年金保險二.○」的規畫,可借鏡全民健康保險經驗,整合現有之國保與軍公教勞農等職業年金保險之老年基礎給付,除可擴大風險分攤外,也會有更好的重分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