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某大學的陳姓男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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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幫學妹檢修實驗室電腦的網路連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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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替她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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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伸入外衣內觸摸到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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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學妹表明「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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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仍再度伸手觸摸胸部猥褻得逞。一審陳遭依犯強制猥褻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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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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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上訴後,承諾賠償20萬元並獲學妹諒解,高雄高分院雖維持原判,但宣告緩刑4年,仍可上訴。學妹提告指出,2017年3月9日她做實驗時,電腦未能連上網路,便找學長陳姓男子來檢修,但修完後陳主動要幫她按摩肩膀,她表示「不用了」,陳仍幫忙按摩;期間陳居然將手伸入她衣服內摸到胸口時,她立即拉出他手說「不可以」,沒想到陳繼續將手伸入摸胸,她再度拉開,並趕緊收東西離去。 學妹事後身心受創尋求校內諮商中心協助,才轉而報警。陳姓男子一審審理時辯稱,當時學妹用手機通訊軟體的群組通話,抱怨組員做實驗不盡力,並指肩膀要求他幫忙按摩,他僅曾邀約學妹外出用餐不過遭拒,被回絕「不要,這樣很可怕」,且是被栽贓,之後會向學妹道歉是因她男友稱要找人把他處理掉。一審合議庭確認陳姓男子當天有到實驗室,學妹案發後立即向男友求助,社工也作證學妹出現哭訴等創傷,加上後來陳與學妹傳訊道歉等內容,認定確有此事,依犯強制猥褻罪判陳1年徒刑。陳姓男子上訴後改口認罪,也以20萬元賠償金達成和解,學妹二審出庭表明「若學長承認自己犯錯,我願意原諒」,合議庭宣告緩刑4年,條件除了要依約付賠償金,並接受法治教育6場次。屏東某大學的陳姓男大生遭控幫學妹按摩時,趁機撫胸猥褻得逞,上訴二審與學妹達成20萬元和解,高雄高分院維持一審判1年徒刑,宣告緩刑4年。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