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表示,
,太和生技集團(4136)內部稽核主管於7月26日離職,
,前開事項屬於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第1項所稱之重大訊息,
,然而該公司並未依規定期限辦理重大訊息公告,
,櫃買中心爰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7條規定,
,對太和處以1萬元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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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