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少女才13歲 援交逃重刑

電器維修員張男與陳姓保全員先後與13歲少女「小春」網路援交,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依「姦淫幼女」罪刑期7年起跳,

購物網站租用

,但法官查出「小春」在網路上自稱是15歲,

排名優化

,打扮時髦還抹妝,

排名優化

,致張男、陳男無從判斷「小春」未滿十四歲,

租車公司

,遂從輕將兩人各判刑7個月,讓兩人逃過重罪。
姦淫13歲與15歲少女,刑責大不同。性侵14歲以下少女,處有期徒刑7年以上;而姦淫14歲以上16歲以下,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張男、陳男雖與13歲少女性交易,但事前並不知情,誤以為性交易對象是15、16歲,且犯後有悔意,因此法官從輕判刑。,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業網頁設計
關鍵字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排名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SEO
網站優化
網路行銷達人
排名系統
台中網頁設計
SEO優化
台中行銷達人
網路代銷
客製化網頁
台中關鍵字優化
客製化網站
虛擬主機租賃
便宜網站
自然排序
購物網站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