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門正快馬加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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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離岸風電商爭取在今年底前取得電業籌設許可。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昨日聯合報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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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密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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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商趕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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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明朗》。營建署本月七日已舉辦一次現場勘查與專案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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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日、十九日將再加開兩次專案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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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廿一日召開審議大會;官商勾結快馬加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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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離岸風電業者搶在年底之前,拿到籌設電業許可,儘早與台電簽約,以適用今年每度電五點八元的躉購費率。除了營建署之外,漁業署也善體風電業者心意,規劃在「地方漁會同意前」,將先發給風電業者同意書,讓業者可以先行獲得籌設許可。漁業署聲稱:日後只要地方漁會不同意或雙方未達共識,漁業署就會撤銷同意書,還是可以「保障地方漁會的權益」。看行政部門如此玩法弄權協助國外業者,搶食廿年合約的高價躉購費率,讓窮困的台灣人民損失鉅款,你能不生氣嗎? 「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後,二○二五非核家園的期限枷鎖已被解開,台灣建構離岸風電的急迫性也已被解除。今年年中,經濟部以兩階段審查離岸風電,第一階段以「遴選」方式,每度電五點八元決標,第二階段以「比價」方式,以二點五元決標。「遴選」明顯較「比價」高出三點三元。以廿年合約期間計算,台灣將多支付九千多億元給外國廠商。以核養綠公投,沒有反對發展綠能;只是希望善用現有的核能設施,讓核二、核三廠延役發電,並讓近乎完工的核四廠重啟商轉,爭取充裕的時間,讓台灣發展綠能發電。如今,以核養綠公投以近六百萬票通過,政府應該善用公投民意為基礎,按部就班的審查風電業者的投標,節省台灣人的民脂民膏。離岸風力發電,可以減少部分火力發電,其功能也僅此而已。因風力發電無法控制,夏季對全台「尖峰用電」的調度幫助不大。秋冬兩季,只要無風,中南部空汙必定嚴重,而無風時因風力無法發電只好增加火力發電,讓嚴重空汙更加嚴重。換句話說,離岸風電只能「錦上添花」,無法「雪中送炭」。如此離岸風力發電,這個政府的多個部門為什麼要快馬加鞭協助風電業者,讓業者可以獲取更高的利益,卻讓台灣人民「享受」高電價、高物價。如果這不是賣台灣,什麼是賣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