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某國中張姓田徑教練(33歲),
,元月間指導田徑隊練習,
,因陳姓學生未依指示練跑操場10圈,
,竟捶打學生的背部,
,腳踢左大腿,
,還體罰以手著地、腳靠司令台上的伏臥撐姿勢10分鐘,檢方昨天將他依傷害、強制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張姓教練向檢方坦承打人,否認體罰,辯稱是陳姓學生無法跑步,才會以其他方式要求做肌力訓練。不過有隊員作證張姓教練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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