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大都會歌劇院必須無償捐贈

台中市議會今天通過將大都會歌劇院交中央營運,

網頁設計

,但附帶決議要求中央必須在台中投下22億以上的大型國家級場館。對此,

專業社群行銷

,文化部表示,

網路代銷

,一切「依法辦理」;而根據設置條例與立法院決議,

排名優化

,大都會歌劇院若交中央管理,

專業社群行銷

,必須是「無償捐贈國有」。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司長張書豹表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計4月成立,依據該中心設置條例第38條第一項規定及立法院附帶決議,興建中的大都會歌劇院,台中市政府必須興建完成,且將土地、建築物及相關財產「無償捐贈國有」,並經行政院核定更名為「台中國家歌劇院」後,始能移轉併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路代銷公司
專業網頁設計
網路行銷
排名優化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專業社群行銷
排名系統
關鍵字如何操作
粉絲團經營
專營FB粉絲團
關鍵字達人
SEO優化
關鍵字優化
漸進式排名
客製化網站
網站租用
網站優化
網路行銷達人
社群行銷達人
網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