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藝人小S照片 網路名店判4月

蔣姓老闆經營網路名店「巴黎草莓」,

粉絲團經營

,未獲授權即重製小S照片,

客製化網頁

,打廣告銷售女性清潔用品;台北地院昨天依違反著作權法,

FB粉絲團經營

,判蔣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公司科罰金20萬元。
「巴黎草莓」專門銷售美妝保養品,

客製化網站

,擁有不少客戶群,蔣姓老闆也設立門市賣商品。判決指出,景安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請藝人小S拍攝廣告,宣傳照片具有原創性,景安興業享有著作財產權,未經授權不能重製。
蔣姓老闆沒有取得景安興業同意,前年5月委託私人工作室製作「主持天后完美不敗秘密」為標題網頁,上傳小S宣傳照片。蔣並以「小S區商品」為名,銷售女性清潔用品,景安興業發現他們拍攝的宣傳照片遭重製而提告。
蔣姓老闆在檢方偵查時辯稱他賣景安興業的商品,可刊登小S照片;法院審理時改稱照片是委託別人製作,沒跟對方說要使用照片。辯護律師主張,「巴黎草莓」使用的照片與景安興業不同,且網路上隨處可取得小S代言活動的照片,各照片都雷同,沒有所謂原創性。
法官當庭把照片放大一點七五倍勘驗,認為兩張照片髮際線、眼睛、耳朵位置完全吻合,研判是同一張照片;法官認為蔣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欠佳,又沒與被害人和解,判刑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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