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特別強調「不爭」。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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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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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善利萬物而不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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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眾人之所惡,
行銷達人
,故幾於道…夫唯不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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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無尤。」、「江海之所以能為百谷之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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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善下之,…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是為不爭之德。」、「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以及「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多,多則惑…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正因為不帶著貪念,所以遍天下沒有人能與他爭。老子認為最善的行為就像水那樣,利他人而不與他人爭利,反而能得眾人之助,自己也就能獲得成功。不汲汲於與他人爭利,而專注於為道,符合規律就能獲得巨大的成功,因此別人也就難以與他競爭。這是利人又利己的「義」之表現的內在依據。在價值觀上:「水善利萬物而不爭 」 ,是說水善於滋潤萬物,普遍地施利於萬物,卻從不為自己爭利益。這是一種只講奉獻、不講索取的崇高精神。它雖「不爭」己利,但在客觀上也能從天地萬物那裏獲取豐厚的回報。老子從水的不爭,悟到在人生價值上,利他即是利己,奉獻即是索取,施捨即是獲得。小捨小得,大捨大得,不捨不得。企業經營難免要競爭。但爭是必要,捨也是必要的。什麼都要爭,只想到要銷售產品,而不知道消費者到底要什麼,怎能引起消費者的購買慾望?而且只知道要爭,甚至以不擇手段來爭,就會給人一種惡劣的印象,使競爭者提高警覺,甚至於聯合起來,一點機會都不給你。因此只想到爭、太喜歡爭的人,經常什麼都爭不到。同樣的,只想到讓的人,同樣會迷失自己,不知道要讓的是什麼,就算給消費者再多優惠,不但消費者感覺不到也造成企業成本的浪費。只有把「爭」和「讓」融合在一起,該爭的才爭,不該爭的就捨棄,爭到好像沒有爭一樣,才是圓滿的做法。換言之,就是要爭取了解目標顧客的何種需求尚未被滿足,再積極投入滿足消費者需求的產品或服務。以讓代爭便是兼顧「爭」和「讓」的權宜措施,站在「不爭」的立場來因應競爭者的「爭」,才不會亂爭,才可能爭得恰到好處。但是「讓」並非消極的「讓」,也不是一味的讓給消費者,而是在冷靜思考之後,以最合理的「讓」來做最消費者滿意之事,才不會令消費者失望。千萬不要心裡不情願,卻以謙讓為幌子,那是虛偽,消費者會識破的。例如,當仁不讓,關鍵在於把握「當仁」的尺度,要從事情的性質、輕重、緩急、大小來判斷如何「讓」。商道如水。在現代企業管理中,有所失必有所得,有所得也必有所失。捨得捨得,有所捨才有所得。讓消費者爭到他想要的好處,消費者就會向你購買。而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回報社會就像水恩惠於萬物,消費群體和個人就像森林和草地。企業為消費者創造利益和價值,消費者自然會通過認同而購買,匯聚錢財回饋於企業,如同草木使點滴雨水反哺於河流一樣,使企業得到更大的發展。如果企業只知從消費者那裏賺錢而不回饋社會,遲早會在市場上消失。這就是「以讓代爭」而「得」的道理。(作者是和春技術學院行銷與物流管理系教授兼校長,本專欄每周二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