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新巴塞爾協定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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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銀行業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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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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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銀行在經營業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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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多拿一點資本出來。
依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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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來6年(102至108年)分階段把銀行資本適足率、第一類資本比率逐年提高。
依金管會推動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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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起銀行資本適足率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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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分階段調高,到108年起為10.5%;第一類資本比率自今年的4.5%,逐年拉高到108年起的8.5%。
所謂「新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 III)」,是由國際清算銀行(BIS)下的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促成,主要是希望透過標準化國際上的風險控管制度,提升國際金融服務風險控管能力。
金管會並規定,國內銀行若要「走出台灣的大門」,如赴大陸等海外拓點,適足率須依現行標準加2個百分點,即資本適足率須達10%、一類資本比率為6.5%。若赴大陸設子行,一類資本須達到8%。
對銀行而言,要提高一類資本只能靠現金增資或盈餘,前者因為要向原股東要錢,這種環境下未必所有原股東願意再掏腰包,若是公股行庫,還要考慮到公股不能被稀釋等因素,現增難度太高;因此,若要充實資本、拓展國內外業務,唯一來源就是盈餘、從提高獲利能力下手。
然而,目前國內銀行家數過多,銀行要藉由擴大利差、拉高盈餘難度很高,因此調整放款結構格外重要。
以第一銀行為例,經歷過去兩年調整結構後,去年利差拉升到1.48個百分點,今年目標是要利差拉高到1.6個百分點。
只是,放眼望去,各行庫利率還在殺來殺去,競相殺價不但資金運用效益低;而銀行把業務「做得胖胖」的結果,一類資本幾乎被耗盡,如此一來,即無法達到赴海外設立據點的一類資本要求,被迫綁在國內。
不可諱言,海外市場風險雖然稍微高,畢竟客戶都不在你身邊,銀行無法時時刻刻掌握客戶的情況;但整體來說,利差約2.5到3個百分點,比國內的1.5個百分點高出約1倍。可見,海外市場的果實的確是滿甜美的。
我的想法是:國內銀行業經營者須有一個觀念,過去單靠薄利多銷的環境已經不見了。簡而言之,就是不能再打價格戰、從調整結構下手,或拓展不需耗用資本的業務,如提高手續費比重等,才不致受限於新塞爾協議協議的規定,無法到海外開拓業務。
(本文由蔡慶年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