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學術自由 勿違教學倫理

國台辦不滿台灣大學教授在課堂上宣揚個人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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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賴振昌(左二)日前邀集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右二)、政論家林保華(右一)等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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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批中共侵犯學術自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日前發生一件和陸生來台有關的爭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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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國人對陸方干預我方「學術自由」之憤慨。國人對「校園自主」甚為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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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教授對學生宣揚個人意識形態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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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深入探討。事件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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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來台陸生向大陸國台辦抱怨,輔大和成大有教師在課堂傳遞個人意識形態,要求減少陸生前往該兩校就讀。看來是國台辦向台灣的「陸生聯招會」要求在這兩校減招陸生,而陸生聯招會向兩校轉達這項陳情,並援引大陸國台辦的意見。 教育部發表聲明,認為陸生招聯會援引陸方國台辦的意見不妥,要求其改善,並澄清「尊重教師專業,維護學生學習權益」。民進黨立院黨團認為干涉老師在課堂教學,不管要求內容為何,基本上就是干涉「學術自由」。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表示,民主價值和言論自由是台灣珍貴的民主價值,不須向對岸讓步。教育部和國、民兩黨的看法都在珍視台灣的民主和學術自由,但事情並非如此簡單。試問,若一位教授在課堂上經常藉上課之便,不符比例地宣揚自己的「意識形態」,例如台灣應該獨立,意圖讓學生接受其意識形態的話,這算是「學術自由」嗎?這其實是非常嚴肅而且已常發生的情事—它其實涉及了不當的「教學倫理」,讓學生無法公平接受適當資訊和合理思考的機會,影響其獨立判斷的能力,不應該以「學術自由」來偷渡夾帶。也因為上述原因,台大一九九八年公布的「國立台灣大學教師倫理守則」第二章「教學倫理」的「專業原則」,就明示「應尊重學生學術自由之立場,並避免刻意影響學生的自主意識」。易言之,教授不得透過宣揚自己的意識形態,刻意影響學生自主意識。也就是說,在課堂上宣揚意識形態並不屬「學術自由」。這項認知雖有其他學校認同,但多數大專院校都忽視,就算有守則多只關心教師著作和升等是否有瑕疵,根本不留意這種教學上的約束或倫理。但在歐美先進國家,教授們基本上都極為克制,校方根本不需要做這類要求。教育部和立委似未能理解「教學倫理」和「學術自由」的分際,誤以為「只要教授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台灣若如此繼續打迷糊仗,只會不斷沉淪,教出無力獨立思考判斷的公民。教育部應盡速責成各校提出現代化的「教學倫理守則」,要求老師不要角色混淆,否則就是嚴重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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