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提3大理由 4度禁止錢櫃、好樂迪合併

KTV兩大龍頭錢櫃、好樂迪(圖)結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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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遭公平會第四度禁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KTV兩大龍頭錢櫃、好樂迪結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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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遭公平會第四度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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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提出三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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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雙方是彼此最大競爭者、上游業者也反對、消費者恐面臨漲價風險。錢櫃對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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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收到公平會結合案件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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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酌禁止理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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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決定後續因應方式。錢櫃今年二月宣布以六十七點三四億元收購好樂迪,依據原本規畫,若合併案順利通過,好樂迪暫定十月一日下市,錢櫃將規畫申請上市。然而,公平會委員會昨天審理此案,認為雙方合併後的競爭疑慮仍然存在,因此不同意此案過關。 公平會提出禁止結合的三項理由。首先,錢櫃、好樂迪在結合前,就已是市場上前兩大業者,相互為最主要競爭對手,結合後市占率達四成五,將顯著減損市場競爭,消費者或競爭者無法有效對抗、抑制。其次,公平會徵詢包括上游業者唱片公司、伴唱產品代理業者、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以及消費者保護團體等各界意見,都認為此案有限制競爭疑慮。第三,公平會委員認為,這項結合案整體經濟利益明顯小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只對錢櫃、好樂迪有利,對消費者而言,即便雙方承諾結合後不漲價、不減少服務內容,但長期來看,仍無法解決競爭對手消除,而導致漲價的可能性。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表示,為審理此案,今年六月召開座談會廣納業者、學者專家意見,昨天討論過程中,對於禁止雙方結合的決定,多數委員也都有共識。公平會第四度禁止KTV兩大龍頭錢櫃(圖)、好樂迪結合,理由是雙方為彼此最大競爭者、上游業者反對、消費者恐面臨漲價風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至於市場認定方面,業者主張新興的電話亭KTV、線上直播或是歌唱App也應納入考量,但此次這類新興娛樂型態都被排除在外,不予認定為同一市場。彭紹瑾說,錢櫃、好樂迪這類的KTV,是提供一個場域供消費者歡唱,並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及其他服務,與KTV電話亭等新興消費方式仍有顯著差別;此外,像是有提供KTV的飯店,其主要營運內容為住宿,並非視聽娛樂,因此也不能與錢櫃、好樂迪視為同一市場。錢櫃與好樂迪在十多年前就有聯姻想法,二○○三年公平會曾同意,但後來結合未果;隨後二○○六年、二○○八年、二○○九年接連遭公平會禁止結合,直到今年再度闖關,公平會仍認為雙方結合有限制競爭疑慮,無法同意放行。錢櫃宣布併購好樂迪時,好樂迪二月股價最高六十七點七元,昨天收盤六十六點七元。錢櫃二月股價僅約一百元,即使昨天因公平會不同意股價大幅波動,最高成交二○一元,最低一五四元,但已較二月的股價大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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