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我們也能夠自己選擇跟誰買電?」這是不少台灣民眾的疑問。目前能源局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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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法一到二年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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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開放特高壓用戶優先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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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逐步開放到高壓、低壓用戶。能源局也還沒有制定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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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小用戶要自由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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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只能慢慢等待。整個電業法修法分為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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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能源局規劃,最遲六年內完成整個修法。這是否意味著民生小用戶可能會在六年內獲得購電選擇權?能源局主秘李居禮說,「我們希望是如此,可是目前沒有時間表」。李居禮指出,目前確定開放購電選擇權的順序是特高壓用戶、高壓用戶,最後才是低壓民生用戶。新成立的電力管制單位將決定何時開放高壓與低壓民生用戶購電選擇權。在獲得開放購電選擇權前,全台共一千三百萬低壓用電戶還是只能向台電購電,費率受到管制。電業法開了一個窗口,一般用戶也可向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購電,費率不受到管制,由雙方合議。不過除非再生能源科技有重大突破,發電成本通常較台電成本高。能源局表示,電價變動有七成是來自燃料成本的變動,國家能源政策方案也會影響,加速再生能源推動可能會提高平均電價,「所以目前很難說未來電價是會上漲或是下跌」。根據能源局規劃,台電身為公用售電業者,除了賣電給一般用戶,也可以向具有購電選擇權的特高壓用戶賣電,而且費率不受到管制。能源局表示,電價審議原則上會先扣掉台電對於特高壓用戶的賣電量與發電燃料,才來計算一般用戶的電價審議。不過計算方式仍有待討論。換句話說,當台電決定向特高壓用戶賣出多少電、用何種燃料賣出時,也影響了一般用戶的供電量與供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