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為說明已婚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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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免職改輕判罰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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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節目受訪稱「不是性騷擾」、是「婚外情未遂」;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賴淑芬審理一起民事案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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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不要把法院當成討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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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債權人不滿。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昨決議予陳書面告誡、發命令促賴淑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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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將處分情形登載她人事資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遭女助理指控性騷擾兩年,監察院彈劾,職務法庭認定陳行為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司法形象,二○一六年判免除他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職務。陳提再審,職務法庭在二○一八年婦女節改判罰月俸給總額一年,引發軒然大波。陳志祥事後連上八個節目,卻接連說出爭議言論,還說「不迎合輿論的判決才顯法官的偉大」,但他當時還沒交出判決書。 陳志祥的發言爭議後被移送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建議申誡,成為首位法官因上媒體為承辦案件解說,遭送評鑑的案例;不過監察院去年彈劾未過。人審會昨認為,陳志祥身為職務法庭承審法官,卻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發表逾越判決書內容的言論,且引喻失當、欠缺性平意識,有損法官中立、客觀、公正形象,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應予書面告誡警告處分。另外,高院法官賴淑芬(已離職)審理案件時,向被上訴人、環塑科技公司說「債務人已無財產,不要再告了」、「不要把法院當成討債的地方」,環塑公司認為遭要求撤回起訴,甚至指賴淑芬濫權調閱公司稅務資料、想告發相關人涉犯商業會計法,聲請法官迴避。人審會認為賴淑芬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法官執行職務應中立」、「維護當事人權利及不得以不當方式解決紛爭」等規定,決議以書面方式發命令促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