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主張小燈泡案被告王景玉因精神疾病而無就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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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停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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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檢察官批評「不要再干擾審判程序」。 記者王宏舜/攝影 分享 facebook 男子王景玉殺害三歲女童「小燈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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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都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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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以高院相關論述理由不備等理由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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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昨天更一審開庭,律師團以王自稱是溥儀,認為王「心神喪失」應停止審判。公訴檢察官批評,辯護律師聲稱與王景玉律見時只能雞同鴨講,這只是律師片面之詞,被告是否有就審能力的問題從一審就提過,奉勸辯護律師「不要再干擾審判程序」。 王景玉在監期間按時服用藥物控制病情,但上月開庭時,他改稱自己是溥儀,而「小燈泡」是閻羅王,他殺小女孩是因為「閻羅王要去投胎」。昨天開庭時,辯護人聲請傳醫師施至作證,詢問他這些年診治王景玉的狀況。施表示,王一開始入所時情緒不穩,自稱是四川皇帝,無法溝通,但之後就沒有太大的情緒起伏,以往兩期就診一次,現在則是一個月就診一次。王的辯護律師薛煒育詢問凶手改自稱是溥儀,是否妄想惡化?施至表示,妄想的主題本質不太會改,像是四川皇帝變溥儀,本質沒變,這是思覺失調症患者經常出現的狀況。律師對王景玉複雜的認知功能是否受影響、加藥或減藥等問題一再詢問,檢察官因此認為題目有誘導之嫌。審判長也詢問辯護律師蘇怡安,「妳覺得(王)精神耗弱無法開庭,卻一直問藥物?」。法官定五月七日開延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