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規定,
,網路咖啡店經營具有娛樂性的網路遊戲,
,應按自動報繳或查定方式計徵娛樂稅。 但若僅利用電腦資料庫或網路功能,
,提供消費者擷取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非具娛樂性質者,
,不屬娛樂稅課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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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