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喬仔」3億贈小三 鬧翻全歸零

楊姓「田喬仔」拿三億元本票送婚外情的蔡姓小三當分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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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要讓對方悠哉過後半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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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本票還沒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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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就撕破臉。他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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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女卻為償債把本票抵給李姓債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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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張是道德贈與不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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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以婚外情違反公序良俗,判楊可保住三億元。
律師陳志峰指出,道德贈與就是基於道義、對別人犧牲奉獻、出於感恩的無條件贈與,如急難救助、對受災戶捐款等,在法律上是不能撤銷的,但是「違背公序良俗者無效」。
公序良俗通常以一般道德觀為準,如娶細姨、納妾、包養、借腹生子、性愛契約,類似條件的贈與都無效。
桃園地院調查,年近七旬的楊姓男子在桃園縣精華地段擁有多筆土地,身價數十億。
多年前,他與元配婚姻持續情況下,與小他十七歲的蔡姓情婦同居,直到前年初談判分手,楊允諾以本票支付方式贈與蔡女三億元,要讓對方「日後有個保障」,未料本票還沒兌現,兩人決裂,楊在分手二個月後寄存證信函,撤銷三億元贈與。
去年,蔡女為了解決與李姓債主的一千多萬元債務,將三張面額各一億元的本票交給李抵債。李拿著本票催討,楊拒付,楊打官司以早將本票撤銷贈與為由,訴請本票債權不存在。
李姓男子則向法院主張,當初楊贈與蔡女三億元分手費,是為了感念蔡女十餘年來照料生活起居及身體健康情況,屬於履行道德上義務的贈與,依規定不得撤銷。
但法官指出,楊姓男子和蔡女發生婚外情,違反公序良俗,是「不道德」行為,如果不得撤銷贈與,反而助長違反善良風俗,認定撤銷贈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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