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少年還沒考到駕照就騎機車出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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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行經基隆基金一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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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撞上走在快車道的陳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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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撞擊下陳顱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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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4天仍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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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被依法判處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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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邱的父親連帶得陪保險公司80多萬元。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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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邱未滿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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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5點多騎著機車出門,從基隆市區往情人湖方向轉彎處,猛然發現走在前方快車道的陳男,但仍因閃避不及,從背後撞上,陳倒地頭部重創,邱也摔到一旁,路人報案。陳因顱骨骨折、顱內出血,送醫搶救4天仍不治;法院考量陳未行走人行道,反而走在快車道上,是本件車禍肇事主因,邱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陳的家屬經保險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一共向邱男及他的父親求償200多萬元;邱父抗辯稱,從小就教兒子不能無照騎車,未料車行未經他同意,就擅自賣機車給兒子,加上事發後已給付陳的家屬70萬元達成調解,主張自己不必負連帶責任。法院認為,邱父身為未成年人的定代理人,應證明已經監督、監護使得免責,依法有保護、教養兒子義務,雙方卻各自居住,導致無法適時發現小孩無照騎車,可現未盡監督之責。另審酌陳男擅自進入快車道,是車禍肇事主因,陳、邱各應負擔6成、4成的責任,判定邱男及父親應再賠償保險公司80萬元。邱姓少年無照騎車撞死行人,他的父親連帶賠償保險公司80萬元。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