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收賄包庇電玩遭羈押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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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認為已無串證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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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裁定以七百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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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須赴警局報到。
陳玉珍昨天由律師好友、同案被告郭學廉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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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在友人接應下跳上機車離開法院;她回到家後與母親抱頭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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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說「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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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瘦了、老了。」陳母安慰說「媽老了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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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妳官司打到最後不被冤枉就好。」
陳母昨晚幫她準備豬腳麵線去霉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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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不到十分鐘就把麵線、豬腳、滷蛋吃光;陳母對特偵組起訴女兒很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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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笑著說「特偵組的頭子最近也快完蛋了」。
陳玉珍被控於一九九九年擔任宜蘭、板橋地檢署檢察官時,連續六年八個月收受電玩業者施永華賄款二千三百廿五萬元,遭特偵組以貪汙等罪嫌起訴;今年五月,陳玉珍向法院承認收賄與洗錢,願繳回不法所得,但法院認為她僅部分認罪。
合議庭昨天針對檢方指控陳玉珍賣掉法拍屋,買辦公室供郭學廉開設律師事務所,並與郭共用帳戶等問題調查,陳玉珍供稱,她將帳戶資金存入郭學廉戶頭是圖一時之便,沒有洗錢。法官問她為何與郭有多筆鉅額資金往來,她說是積欠郭五百一十萬元,法院最後裁定七百萬元交保。
檢察官問她如何在短時間內籌到鉅額保金?她回答,她只拜託律師「盡快、盡力、盡量」讓她交保,不知金錢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