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妻廣告刊生日 男觸犯個資法

個資法實施後,

手機版網站

,在報紙刊登「尋找逃妻」廣告小心觸法!中市林姓男子娶陳姓陸配,

CIS 設計

,去年分居,

Pokémon

,他刊登尋妻廣告,

電動機車

,要求履行同居義務,

企業 品牌

,公布妻子姓名、生日等,

整合行銷公司

,妻子提告,

著作權申請費用

,檢方昨依違反個資法將林起訴。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表示,

彰化霧眉教學

,個資法未實施前,民眾可以在媒體刊登「警告逃妻」、「尋找逃妻」廣告,但新法實施後,規定不得公布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家庭等資料,民眾尋人時,刊登內容要留意。
檢方起訴指出,林姓男子數年前娶大陸陳女為妻,產下一子;去年十月廿七日為幼子照護爭執,夫妻大吵一架,陳女次日離家出走,雙方至今分居。
林無法聯絡妻子,也不知妻子住處,去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報紙上刊登「尋找逃妻」廣告,內容是「吾妻陳女(居留證號碼、出生年月日)妳自十月底自行離家迄今行蹤不明,盼見報後即返家履行同居義務」。
陳女不滿丈夫在報紙刊登「尋找逃妻」廣告公布她的個資,造成她名譽受損,控告丈夫誹謗以及違反去年十月公布實施的個人資料保護法。
檢察官顏偉哲庭問林:「你知不知道個資法是不能公布他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林當庭一再說明「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有這個法」。
檢察官認為陳女不願返家,林又無法得知妻子下落,選擇刊登「尋找逃妻」廣告,應是出於保護合法利益善意發表的言論,不構成誹謗;但刊出妻子姓名、出生年月日,違反個資法,不能因為林不知情即免責。,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業網頁設計
購物網站租用
網頁設計
行銷達人
FB粉絲團經營
系統建置
關鍵字廣告
網路代銷公司
產品代銷
SEO
專業社群行銷
客製化網頁
台中行銷達人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社群行銷達人
台中關鍵字優化
網站租用
主機代管
網路行銷
粉絲團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