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何博文、徐永明在電視評論節目大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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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苗栗大埔農地徵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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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射苗栗縣長劉政鴻等人是「惡霸」、「狗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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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控告兩人妨害名譽並各求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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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官認為這是出於善意合理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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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何、徐無罪,也駁回民事求償,全案定讞。
苗栗縣府指出,因縣長劉政鴻尚未收到決判書,不知判決內容,暫不回應。
合議庭強調,法律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為優先,民主法治國家,人民享有議論國政的權利,由人民授權擁有公權力的施政者,當然有忍受公眾評論的義務,難認何、徐踰越適當評論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