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姓男子和陳姓女網友約好以1萬8000元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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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白嫖;陳女領錢時發現沒有錢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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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而提告,新北地院認定蕭觸犯詐欺及偽造準私文書罪,今天判他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判決指出,27歲蕭姓男子今年1月21日下午3時許,在臉書上向陳姓女網友聲稱想以1萬8000元的價格和陳女性交易,隔日(22日)晚間10時許,2人約在新北市中和區的汽車旅館見面交易;但蕭只想白嫖,向陳女要銀行帳戶,聲稱會把錢匯進戶頭。結果蕭事偽造轉帳明細,用手機拍下後傳給陳女,聲稱已經付款;陳女前往領款卻發現根本沒有錢入帳,氣得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蕭承認犯行,法院審酌陳女提出兩人的訊息紀錄、假的轉帳明細照片,認定蕭觸犯詐欺取財得利及偽造準私文書兩罪,依較重的偽造準私文書罪判蕭3月徒刑。蕭姓男子和陳姓女網友約好以1萬8000元性交易,「完事」後蕭竟偽造轉帳記錄,拍照傳給陳女謊稱「已付款」,企圖白嫖。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